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的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进一步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促使班主任和全体学生为“创建文明学校、创建文明班级、争当文明学生”而共同努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文明班集体评比活动。
一、考核内容: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品行量化考核执行(10分)
1、班主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2、班主任按时完成学校各项材料。
3、班主任工作手册项目齐全,记录详细。
4、每周一次班会课,有教案,有特色,效果良好,有记录。
(二) 班级阶段考核分数(40分)
(三)中期考试成绩(10分)
同类班级中,超过段均分记9.5分,低于段均分记9.0分,等于段均分记9.25分。
(四)班主任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分数(20分)
(五)宿舍文化建设及管理(10分)
依据班级所有宿舍均分记入。
(六)同年级班主任工作互评(10分)
依据同年级班主任打分的平均值计入。
(七)一票否决
1、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2、班主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
二、考核办法及奖励:
(一)德育处依据考核办法评选出50%文明班集体,报校委会研究决定授予“文明班集体”荣誉称号并进行授牌表彰奖励。
(二)获得文明班集体班级的班主任是学期末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主要依据。
三、本细则未详尽之处,由德育处负责解释。
神木四中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