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提高我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水平,发挥公共机构对全社会的引导示范作用,加快创建第二批节能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特制定神木四中节能管理制度。
1、成立神木四中节能管理小组,神木四中绿色校园技术支撑专家小组,神木四中节能办公室。
2、节能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业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理创建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各项工作,各部门领导积极配合,不得推诿。
3、各部门同志都要高度负责,积极主动,协同配合,按时提交相关资料,不得延误,不得应付。
4、各部门同志在整理相关资料时要准确、科学、认真、细致、及时、全面。
5、各部门资料统一使用A4纸,统一字体,统一规格。
6、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节能管理制度
神木四中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