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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四中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

2015年05月14日 16:22:02 访问量:9416

校园是人员集中的场所,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根据省、市有关切实加强学生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着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我校特制订此工作制度。

一、成立卫生监督领导小组。 

二、学校每月组织卫生监督领导小组对食堂食品卫生、宿舍、学生平时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各位组员平时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汇报,每月开会集中反馈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召开。

三、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校医负责学生的卫生防疫宣传与预防工作;食堂总承包人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保卫科、团委负责全校学生的卫生安全。要求各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进行管理,常抓不懈。

四、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和实行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立即做好应急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食堂采购人员采购食品原料时要索取相关证件,不买无检疫证明的产品。

六、卫生监督领导小组不定期通报有关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情况。

七、总务处对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实施和监督,确保此工作制度的顺利实施。

 

神木四中保卫科

编辑:酒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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