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四中召开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会暨建档立卡学生帮扶会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扎实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资助工作,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神木四中德育处于4月26日,在西阶梯教室召开了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会暨建档立卡学生帮扶会。
本次会议由学校德育副校长苏勇斌主持召开,全体班主任参加。脱贫办副主任闫惠军首先对本次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要求各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评审、资助工作。接着,核实了学校18名建档立卡未脱贫家庭困难学生班级就读情况,安排了“一对一”帮扶工作,明确了结对帮扶任务目标,并提出了具体的帮扶措施和要求。最后,对高三年级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进行了布置和要求。
苏勇斌副校长要求全体班主任提高意识、高度重视、规范操作、高效完成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并落实建档立卡学生帮扶工作,努力让每一位贫困学生感受到国家扶贫政策的温暖。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战决胜之年,神木四中全体教师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的工作态度,全力完成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脱贫攻坚任务,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神木四中2020年春季学生资助说明》
神木四中2020年春季学生资助说明
一、 资助对象
具有神木四中学籍家庭贫困的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两个档次;特别困难学生每学期每人资助1250元,困难学生每学期每人资助750元;其中,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要直接纳入特别困难范围,在各类精准资助工作中要优先享受,并享受最高档次。
三、资助条件
1、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3、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4、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 本人是孤儿。
6、 父母双方离异或有一方死亡,且家庭贫困。
7、父母因智障、残疾(一至三级残疾),年老(60岁以上)多病,丧失劳动能力而长期陷入贫困。
8、 因自然灾害或遭遇意外特大事故,损失惨重的贫困家庭。
9、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贫困家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资助:
1、家庭在矿区村组,每年享受相关补贴或分红较多。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国家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单位职工。
3、本人申报材料或调查时故意弄虚作假。
4、本人在享受资助期间严重违反校规或违法违纪。
5、本人为择校生、保留学籍生、复读生。
四、资助程序
精准资助的工作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准确识别贫困生和非贫困生,完成电子数据库的建立工作。
一是调查摸底:各班根据精准资助的要求,全面开展困难家庭学生的调查及摸底工作,首先由学生提出申请,班主任采取实地走访家庭、询问同学等方式了解家庭困难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家庭,由学生填写《陕西省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评议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是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进行评议,评议学生家庭贫困等级,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
三是集中评定:学校评审小组(由学校领导小组、各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对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推荐的贫困学生进行审核。
四是公开公示: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在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 5-7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栏上标注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监督电话,接受监督。
五是录入数据: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录入学校精准资助学生信息库。
六是备案存档:学校上报县级资助中心备案。由县级资助中心汇总并纳入全县精准资助学生信息库。
五、数据库更新
各班要对精准资助学生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开学初及时完成数据库信息更新工作。一是对毕业学生进行及时变更处理;二是因家庭经济情况好转需退出精准资助学生信息库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注销;三是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而导致家庭贫困的同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上交调查表、申请表和相应的困难证明原件,由学校初审同意后,报神木市资助中心审核确定;四是因重大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随即进行调整。
神木四中教育脱贫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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