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具有神木四中学籍且家庭贫困的在校学生,十类学生必须资助。
二、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两个档次;特别困难学生每学期每人资助1250元,困难学生每学期每人资助750元;其中,十类困难学生在资助工作中要优先享受,并享受最高档次的资助。
三、资助条件
1、十类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民政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学生、民政特困救助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2、父母双方离异或有一方死亡,且家庭贫困。
3、父母因智障、残疾(一至三级残疾),年老(60岁以上)多病,丧失劳动能力而长期陷入贫困。
4、因自然灾害或遭遇意外特大事故,损失惨重的贫困家庭。
5、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需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贫困家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资助:
1、家庭在矿区村组,每年享受相关补贴或分红较多。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国家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单位职工。
3、本人申报材料或调查时故意弄虚作假。
4、本人在校期间严重违反校规或违法违纪。
5、本人为择校生、保留学籍生、复读生。
四、资助程序
精准资助的工作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准确识别贫困生和非贫困生,完成电子数据库的建立工作。
一是调查摸底:各班根据精准资助的要求,全面开展困难家庭学生的调查及摸底工作,首先由学生提出申请,班主任可采取实地走访、电话家访、调查询问等方式了解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是民主评议:组建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进行评议,评议学生家庭贫困等级(十类学生可直接定为特别困难),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
三是集中评定:学校评审小组(由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代表组成),对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推荐的贫困学生进行审核。
四是公开公示: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在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 5-7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栏上标注监督电话,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神木四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