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发文(陕教基二【2015】14号)命名了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性学校,神木县第四中学荣列其中,这是我县成功创建的第二所省级示范高中。
神木县第四中学于2012年确立了创建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的发展目标,成立了以黄瑾校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对照《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明确细化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全面开启了创建工作。
2014年6月7至8日,陕西省教育厅评估专家组一行12人在基教二处处长张荣祖带领下莅临我校。通过听取汇报,考察学校建设,查阅档案资料,召开教师、学生、家长座谈会等,多渠道、多形式对我校办学理念和规划管理、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实施、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对口支援与帮扶要求、办学绩效等方面工作做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和评估。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神木四中创建示范工作富有成效,成绩显著,创建了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也提出了宝贵的整改建议。
2015年5月12至13日,陕西省教育厅评估复验组到我校进行了复验评估。专家组重点评估了初验后的整改工作,高度评价了我校的整改工作,认为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位、落实扎实,整改过程全面、认真、细致,整改内容有广度、有深度、有创新,已经“达到省级示范高中的标准和要求”,复评验收顺利通过。
神木县第四中学成功晋升为省级示范高中,既是神木发展教育强县的趋势所在,更是推动学校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是荣誉更是责任,是激励更是挑战。全体四中人坚信,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热情关注下,神木四中一定会抓住这次机遇,在管理体制、机制上再下功夫,教学质量上再做文章,管理细节上再求精细、精致。积极落实“让每一块金子都闪闪发光”的办学理念,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向着“文化品牌突出、办学质量优质、办学特色鲜明、师生和谐发展”的现代化优质学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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