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贫困家庭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神木市第四中学积极落实神木市慈善协会《关于2023年资助优秀困难大学生推荐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推荐宣传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白 涛 电话:135****6599
副组长:刘树利 电话:132****3881
办公室主任: 闫惠军 电话:139****7553
成 员:高三年级各班班主任
二、推荐条件
1、父母双方中有一方死亡的单亲家庭子女或孤儿;
2、近五年内患有重大疾病(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瘫痪等)家庭子女;
3、患有一至三级残疾生活困难家庭子女;
4、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5、遭受自然灾害损失较大的或其他特殊情况致使生活困难家庭子女;
6、属于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的高考生自行在社区、街道、乡镇上报,市政府按有关政策进行资助,各班不再推荐上报。
三、资助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生活自立自强、开朗乐观、坚韧不拔,积极投身于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资助:
(1)近两年内享受村组、煤矿等分红达3万元以上的;
(2)经营企业或出租房屋等年收入达3万元以上的;
(3)父母征信不良的;
(4)材料申报或入户调查弄虚作假的;
(5)就读大学期间违法或违反校规受到处罚的;
(6)未入学报到或中途辍学的。
四、资助范围
1、2023年就读本科的神木籍大学生;
2、2023年就读专科的孤儿或家庭成员(近五年内)患有重大疾病的神木籍大学生。
五、资助标准
经学校推荐被市慈善协会确定资助的大学生,资助期限为两年,每年资助人民币6000元。
六、推荐时间
从2023年5月18日起至5月25日止,各班将符合资助条件学生的纸质申请表和电子版推荐名单报送关工委办公室。
七、推荐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本人和户主户口本复印件;
3、困难申请证明材料,患有重大疾病须提供诊断证明和病历首页复印件;
4、本人陕西信合银行卡复印件,并在下面手写: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名称;
5、申报学生或家长必须关注“神木市慈善协会”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资助信息。
八、资助程序
根据学校推荐的资助学生名单,市慈善协会将组织专人深入各镇街办、村组、社区及学生家庭走访调查,然后逐人研究确定,并将确定的资助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后举行资助仪式,发放资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