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加强组织管理,提高研修质量,现就我县2017-2018学年度评职教师校本研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参加一级(含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且无课题的中小学(幼儿园)及职业学校教师,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类别
2017-2018学年度评职教师校本研修。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教师申请。申报的教师填写《榆林市中小学教师评职校本研修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报学校校本研修管理办公室。
2.学校初审。学校校本研修管理办公室要根据本校实际,组织专人对教师校本研修申请进行严格初审。审查中,看教师研修主题是否与学校年度研修计划相一致,是否与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相结合,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否则,不予申报。
学校审核后,以校汇总,填写《榆林市中小学教师评职校本研修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于2017年6月9日前务必将《申请表》、《汇总表》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上报教师进修学校。
3.县复审。县进校将组织专人对学校上报的教师校本研修申请进行集中复审后确定研修对象。复审时,看学校初审意见是否客观公正,教师申报材料是否规范,复审结束后,在教师《申请表》上签注审定意见,并以县汇总上报市教育教研室。
4.市级审定。市教研室对县教师进修学校申报的校本研修材料进行审定,并将审定结果进行公示,待无异议后通报县教师进修学校,由县进校和学校组织教师实施研修。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认识,广泛宣传。一是深化改革,实行登记备案工作制。做到研前有申报、研中有过程、活动有指导、研后有考核,严格规程,规范管理,夯实研修之风;二是实施研前评审,把教师校本研修引导到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心工作上来,精准研修,提高研修的实效性。为此,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教师,认真学习领会。
2.统一要求,规范组织。按照省厅中小学教师一年完成一项校本研修任务的工作要求,本学年度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根据自己的教学工作实际确定研修主题,自愿申报一项校本研修。
3.分级审核,逐级申报。学校要按照工作职责,严把审核关,逐级按时申报,确保校本研修工作有序推进,不得滥报、贻误。
校本研修所用样表可在“神木教师继续教育群”自行下载。
联系地点:神木县教育中心二楼213室和211室。
联系人: 张小利 李 婧
电 话: 0912-8352995 ****
附件:1.榆林市中小学教师评职校本研修申报汇总表
2.榆林市中小学教师评职校本研修申请表
神木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