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研室,市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课程《可爱的榆林》先进的教育教学成果的交流与推广,推进地方课程建设,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研究,决定举办地方课程《可爱的榆林》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小学教师、教育行政人员和教研员均可申报。
二、评选方法
活动按照“广泛参与、以评促教”的原则,采取校、区县层层选拔,逐级评选推荐的办法进行。市教研室在各县区、
学校评选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并根据成果的质量评出等次奖。对富有创新精神、突出地方课程理念、贴近学生实际需要、操作性强的优秀成果将在一定范围内推广。最终评选结果在市教研网公布。
三、成果形式
教育教学成果内容包括:课程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课堂实录;学生实践活动指导方案;学生学习成果评价;学生实践活动作品或成果;“最美榆林”地方风土人情优秀摄影作品,以及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这些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成果内容要反映我市地方课程《可爱的榆林》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成果。
四、评选要求
1.各区县教研室和市直有关学校,要把这次专项评选活动,作为展示、交流各自地方课程教学教研新成果,促进地方课程教学工作的举措精心组织开展。积极动员教师申报参评,择优推荐、层层筛选、严格把关,按时报送。
2.教育教学成果要突出《可爱的榆林》课程特色,符合课改方向,选题切合实际,观点明确,内容充实,书写规范、结构严谨,论证严密,条理清楚,数据详实准确可靠。
3.各县区、学校要认真对待本次评选工作,成果严禁下载,对于弄虚作假者,不予评选。
五、成果报送
1.所报送的成果,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一式2份(标题:2号小标宋,正文:3号仿宋),装牛皮纸袋。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按avi、mpeg等格式制作,其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每项成果申报材料,经过学校、县区逐级评选、审核后,统一报送榆林市教研室。
3.各区县、单位成果汇总表与成果材料一并报送,成果汇总表同时发送电子版。
4.报送时间:2016年10月10日之前送至市教研室马琼处,逾期不予受理,电话:****。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附件:榆林市地方课程《可爱的榆林》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汇总表
榆林市教研室
2016年8月25日
抄 送:省教科所;市教育局;本室各领导。 |
榆林市教研室 2016年8月25 日印发 |
附件:
《可爱的榆林》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汇总表
县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成果名称 | 成果类别 | 作者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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