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学校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校党总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一、 党总支领导班子责任
党总支对全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领导责任
1、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带头学习、遵循、贯彻、维护党章,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我校党建工作全局;
3、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两学一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持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监管不力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4、认真执行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通过提醒询问等方式及时纠正解决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5、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6、切实落实校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发挥带头作用。
7、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廉政文化。
二、支部书记责任
支部书记具体落实本支部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负责对分管人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政纪的教育,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并负责对分管人员的不正之风,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2.经常了解分管责任对象的党风廉政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3.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模范执行党风廉政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树立公仆意识。
4.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积极参加对分管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5.主动配合学校党总支的监督,配合党总支对发生问题的分管人员进行纪律审查,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6.加强对分管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分管人员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每年至少与分管支部委员会成员谈话一次,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反映,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和纠正,并有适当记录,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总支报告。
7.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以及学校有关从严治党、依法治校、廉洁从教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和子女。
神木四中党总支
201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