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深化“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充分挖掘和展示新时期中学生的良好品德和美好形象,为广大未成年人树立身边的学习榜样,神木县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神木四中决定在全校开展“美德少年”推荐评选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推荐评选活动,在全校发现一批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为广大未成年人树立身边的学习榜样,引导广大青年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成长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神木四中“美德少年”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
主 任:黄 瑾
副主任:任裕勤 张韬 于东升 赵占年 刘树利
成 员:党彦平 马振华 王敏 赵婷 闫惠军 韩海峰
三、评选对象
我校高一年级16周岁以内在校学生。
四、评选标准
推荐的“美德少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积极进取,富有活力,心理健康;特别是在孝老爱亲、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诚信友善、自强自立、刻苦学习、文明礼貌等方面事迹突出,并且长期坚持的先进典型。
五、评选步骤及推荐程序
1、高一年级各班全面开展争做“美德少年”,推荐评选“美德少年”,学习宣传“美德少年”活动。
2、高一年级各班结合本班实际,按照评选标准每班推荐“美德少年”候选人一名,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和事迹单行材料,字数2000字左右,连同电子版一式两份于4月8日前交回神木四中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工委)。
3、4月10日对“美德少年”候选人事迹进行评审,并组织开展个人事迹宣讲活动,评选出神木四中“美德少年”,报送神木县文明办。
4、4月下旬学将在神木县第四中学官方网站:(http://sxsmsz.30edu.com)开展公开投票点赞活动。
学校将按照“美德少年”评选标准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评审,将对确定的 “美德少年”进行表彰奖励,号召全校学生开展学习“美德少年”活动。最终确定1名人选推荐参与神木县“美德少年”评选,并在神木县第四中学网进行公示。
神木四中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神木四中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神木四中团委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