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门卫管理,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岗位职责:
一、门卫值班制度
1、在保卫科的领导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全面履行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2、坚守工作岗位,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开放与关闭校门。
3、值班人员不得召集闲杂人员在值班室闲聊,不得脱岗、离岗,在岗值班时不得下棋、打牌。
4、晚上必须在值班室值夜班,做好夜间大门保卫工作,搞好校园教学区巡夜工作。全面巡视检查教学区实验楼,办公楼各室的门窗、电灯、有无关好,如发现未关好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 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开锁实验楼和办公楼的大门
二、学生出入监察制度
监督学生出入大门时的情况,门卫要认真观察学生是否有请假条或出入证(对有请假条出入的学生做好登记工作。)。对无证、无假条学生进出校门时,门卫可暂不允许其进出校门。
三、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严禁社会闲杂人员(如业务推销员、醉酒人员、无业人员等)进入校内。对于故意滋事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的一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2、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然后与被访人员或有关人员联系。经同意的,出示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学校。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包括放大礼拜,节假日等学生离校返校时)应关闭好校门,严禁非本校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3、严禁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确保校门出入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