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年级各班、班主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奋发图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我校学生合唱水平,培养学生的集体凝聚力,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学校全面启动“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之“唱青春梦想、圆中国之梦 ”歌咏比赛。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办法: 高二年级各班分8个参赛队参加比赛,具体分组如下:(1、2)、(3、4)、(5、6、7)、(8、10)、(9、11)、(12、13)、(14、15)、(16、17),各班班主任积极配合。
二、比赛选曲要求:每队两首,其中必唱歌曲为《中国之梦》,另外自选一首,自选歌曲,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主题明确。
三、参赛要求:
1、各班学生全部参加;
2、服装整齐、全部使用演出舞台装;
3、每队设一名指挥员;
4、舞台队列整齐;
5、演唱形式灵活多样。
四、参赛时间及地点:
17周周末在学校操场主席台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比赛由学校统一负责配乐,请各班务必于6月9日前将自选作品歌谱交回团委办公室。
2.为了不影响教学秩序,各班排练不得占用正常教学时间,排练均在课余时间或音乐课时进行,午休期间不得排练。
3.本次比赛的指导老师为杨敏(1、2)、(3、4)、(5、6、7)、郭琦(8、10)、(9、11)、郭凤金(12、13)、(14、15)、(16、17)各班自行联系。
4.希望各班能够精心策划,认真安排组织。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团 委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