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代表产生范围:
凡本校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教代会代表产生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热心为教职工办事。
2、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积极为学校发展出谋出力。
3、有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兼顾党、政、工、团,各行政处室领导,老中青年教师等方面代表性。
三、教代会代表产生比例和方法:
1、代表比例
按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30%左右产生。
2、代表的推荐
(1)各教研组根据评选条件与比例,民主推荐教代会代表候选人
(2)教代会筹委会汇总候选人名单,审查代表条件,兼顾代表性,产生初步名单。
(3)张榜公示征求意见。
(4)确定正式名单。
神木四中第二届 教代会筹委会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