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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2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

2017年03月16日 15:58:15 访问量:5895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学校总支和各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总支书记和支部书记是学校和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和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坚持“一岗双责”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执行党风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必须追究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同时总结

2.加强学习,认真做好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教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3.认真执行《廉政准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推进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从严治党,确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坚决抓好作风建设,切实维护四中教师的良好形象。

5.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认真落实收费责任制、收费公示等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禁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违规补课收费等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5.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查处教师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学生家长礼金礼品等师德缺失行为。坚决抵制有偿家教。

6.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加强教育经费的运行监督。在师生中间广泛开展节粮、节水、节电教育。

          

党支部负责人(签名)              党员(签名)

 

                                                

编辑:酒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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