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的学科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发展特长,特决定在第17周期间,在高一、高二年级中举行学科知识竞赛。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竞赛科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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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分值分布 |
时间安排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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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综 |
300分(政、史、地 理、化、生各100分) |
星期三晚6:10一8:40 |
15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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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类 |
满分200分(语文、英语各100分) |
星期五晚6:10一8:40 |
15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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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满分150分 |
星期四晚6:30一8:30 |
120分钟 |
二、考试组织要求:
1、组织工作:
高二教研组长全权负责,高一教研组长协助,应分配安排好报名及成绩统计(电子版)、命题组卷、试场布置安排、监考、阅卷的教师等,安排于下周星期一交回教务处。
2、命题组卷要求:
(1)各备课组长负责安排人员命题,要求题量适中(可稍偏大点)、形式灵活(科目间要均衡);
(2)语言类、文综、理综分别由语文、政治、物理组负责最终试卷和答题页的分类合并,(必须是电子版,不得手写);各教研组下周星期三上午放学前将试题和答题页的电子版和纸质试题一并交回教务处。
3、报名要求:
报名人数每科共80人,同一学生只选一科参赛,同类班级人数应尽量均衡。
4、考场设置
每个考场安排40人,要有考场安排单(电子版),考场布置门贴、座位号等到教务处领取。
5、成绩统计奖励:
考试完毕后,各组负责人将成绩优秀学生的姓名、班级、成绩(初步取前30%)以电子版交回教务处。
神木四中教务处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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