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资助工作
助力脱贫攻坚
神木四中召开2020年
秋季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会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2020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扎实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资助工作,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打赢全国脱贫攻坚战,神木四中德育处于9月27日,在西阶梯教室召开了2020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会。
本次会议由学校德育主任李锋志主持召开,全体班主任参加。脱贫办副主任闫惠军对本次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要求各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评审、资助工作。
王小明副校长要求全体班主任提高意识、高度重视、规范操作、高效开展,努力让每一位贫困学生感受到国家惠民资助政策的温暖。
会后,各班级召开了以“扶贫资助政策宣传”为主题的班会,提高全体学生对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夯实了扶贫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神木四中始终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资助原则,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资助政策,夯实学生扶贫资助工作,助推四中学子健康幸福成长,助力打赢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战。
神木四中2020年秋季学生资助说明
一、资助对象
具有神木四中学籍家庭贫困的在校学生,五类学生必须资助。
二、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两个档次;特别困难学生每学期每人资助1250元,困难学生每学期每人资助750元;其中,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要直接纳入特别困难范围,在各类精准资助工作中要优先享受,并享受最高档次。
三、资助条件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3、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本人是孤儿。
6、父母双方离异或有一方死亡,且家庭贫困。
7、父母因智障、残疾(一至三级残疾),年老(60岁以上)多病,丧失劳动能力而长期陷入贫困。
8、因自然灾害或遭遇意外特大事故,损失惨重的贫困家庭。
9、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贫困家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资助:
1、家庭在矿区村组,每年享受相关补贴或分红较多。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国家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单位职工。
3、本人申报材料或调查时故意弄虚作假。
4、本人在享受资助期间严重违反校规或违法违纪。
5、本人为择校生、保留学籍生、复读生。
四、资助程序
精准资助的工作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准确识别贫困生和非贫困生,完成电子数据库的建立工作。
一是调查摸底:各班根据精准资助的要求,全面开展困难家庭学生的调查及摸底工作,首先由学生提出申请,班主任采取实地走访家庭、询问同学等方式了解家庭困难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家庭,由学生填写《陕西省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评议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是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进行评议,评议学生家庭贫困等级,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
三是集中评定:学校评审小组(由学校领导小组、各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对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推荐的贫困学生进行审核。
四是公开公示: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在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 5-7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栏上标注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监督电话,接受监督。
五是录入数据: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录入学校精准资助学生信息库。
六是备案存档:学校上报县级资助中心备案。由县级资助中心汇总并纳入全县精准资助学生信息库。
五、数据库更新
各班要对精准资助学生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开学初及时完成数据库信息更新工作。一是对毕业学生进行及时变更处理;二是因家庭经济情况好转需退出精准资助学生信息库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注销;三是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而导致家庭贫困的同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上交调查表、申请表和相应的困难证明原件,由学校初审同意后,报神木市资助中心审核确定;四是因重大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随即进行调整。
神木四中教育脱贫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