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唱团 > 神木四中合唱队管理制度

神木四中合唱队管理制度

2014年11月15日 09:33:19 访问量:6343

神木四中合唱队管理制度

为能保证我校能训练出一支有特色的合唱队,保证同学们的专业技能及个人兴趣爱好,我合唱队制定此制度如下:

1.学生要珍惜每一次参加培训的机会,认真参加各种节目的排练及演出。

2.学生有事不能参加培训时必须提前向老师请假,无故旷课一次者取消其培训资格。

3.每次参加演出要自觉爱护演出服装,不得损坏、丢失。

4.学生要积极参加活动中心及合唱队举行的各项活动。

5.学生要自觉遵守活动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言谈举止大方,对人有礼貌。

6.师生在教室内不得吐痰、吃零食,高声交谈,不许乱扔纸屑、垃圾。

7.不许迟到、旷课,在课堂要保证纪律,认真听讲,不许影响他人学习,不许随便出入教室,上课时不许接打手机。

                                         神木四中艺术组                      

编辑:酒王军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神木市第四中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陕西神木县第四中学 版权所有

陕公网安备 61082102000031号 联系地址:神木四中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