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学生宿舍是学生的生活场所,也是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的重要阵地。根据本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大对宿舍管理的力度,确保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和人身财物安全,故特制订本意见。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黄 瑾
副组长:于东升
成 员:苏勇斌 寇建荣 李锋志 李 军 郭凤金 党彦平 马振华 徐刚华(生活指导老师) 张晓利(生活指导老师) 高琦悦(德育处干事)
三、管理细则:
1、按学校规定,凡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按年级和住宿部负责人指定的宿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不准在校外租住。
2、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学生宿舍每晚熄灯铃响后关门,学生只能进不能再出去,对夜不归宿者将严厉处理。
3、保持宿舍相对安静。午休时间与晚上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打闹与播放音响,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酗酒、搞娱乐活动。
4、未经许可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学生带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学生住宿.一经发现严加惩处。
5、未经生活指导老师批准学生不得在上课、自习时间进出宿舍。
6、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 焚烧纸物或燃放鞭炮,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热器具。不准从宿舍向外面摔砸瓶子或杂物。
7、提高防盗意识。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和房门钥匙,数量较大的现金要及时找生活指导老师或班主任托管,外出时关好窗锁好门,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宿舍管理员、生活指导老师或德育处保卫科老师报告。
8、讲卫生、爱清洁。保持环境卫生,禁止乱写、乱贴,保持学生宿舍的整洁、清新与舒适。室内用具要摆放整齐、自觉清扫卫生。脏物垃圾须及时倾倒入桶或专用篓内。
9、爱护公物。严禁将果皮纸屑和破旧衣袜投入下水道,如因此堵塞将负责赔偿原料等维修费用。故意损坏床铺、墙壁、灯具等公物要照价加倍赔偿。
10、积极配合学校德育处组织的卫生检查和其它检查工作。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寝室活动。
四、实施办法:
1、生活指导老师每天对学生宿舍的纪律安全、内务卫生进行检查,对表现好的寝室进行通报表扬,对表现差的寝室予以通报批评。
2、德育处保卫科蹲点到各宿舍,配合学生住宿部、生活指导老师处理学生违纪现象。
3、德育处保卫科配合学生住宿部、生活指导老师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
4、熄灯后班主任进行查寝、查班。
5、熄灯铃后德育处保卫科不定期彻夜巡查。
五、评估奖惩:
1、由德育处组织每月一次文明寝室评比。
2、考核项目有:安全、纪律、卫生、内务整理。
3、奖惩制度:文明寝室颁发流动红旗,脏、乱、差的寝室在升旗集会上通报批评。
4、宿舍违纪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列入班评。
5、德育处落实宿舍管理员责任,加强对宿舍管理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对失职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神木四中德育处
神木四中学生自管会
2014年8月